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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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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琛再定睛朝小白碗看去,才发现那是人类的成的。他,对这米酒再也没有兴趣了。

亚琛终于明白来人是谁了。

“如果我是你, 我不会买这个酒。”

就在不久前的婚礼上,他还挽着安吉拉,把安吉拉到永夜骑士团团阿诺德的手上。

其实在艾斯突破圣阶以后,他可以去掉眉心的三堇标记,但他上的血脉不会改变,他使用的也还是三堇斗气,他也就不再盖弥彰地去掉这个标记。这是他的来历,他无需否认。

亚琛神复杂,问:“这么说,你原本该是我的二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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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不是。”青年从容:“忘了与殿介绍。我是艾斯·诺依曼,威斯特法行省的诺依曼家族。”

“这是永夜城的特产——百鬼酿,能让亡灵的魂更凝固,对人类没好也没坏。”青年把视线转回摊位上,话语停顿了,继续:“不过唯有白骨制作的皿,才能盛放百鬼酿。”

青年把视线从百鬼酿上移开,不意外:“回亚琛王殿。在帝都,那家小酒馆里。”

可他近些年本没有回过帝都,最近一次去酒馆还是与路易·芬格一起的。亚琛正要把记忆回溯到更久远的过去,突然,他福至心灵,不可思议:“你本是占星玩偶?”

亚琛被他耳边突然现的声音吓了一, 他转过去——有个黑发碧的青年站在他侧, 眉心是三堇的标记。青年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整个幽暗的永夜城、车龙的喧哗街都沦为背景, 不及他风采的十分之一。

红玫瑰夫人与路德维希四世陛认识在先,艾斯也要比他大上数月。如果艾斯在王大,排行的确会在他之前。

艾斯·诺依曼这个名字,在西莉亚王后的日记里曾多次提及,对于西莉亚王后的那些猜测他原本还半信半疑,直到现在,他看到青年眉心的三堇印记,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艾斯·诺依曼是红玫瑰夫人与他父王的儿

被叫破份,亚琛并不惊讶。对方能悄无声息地现在他边,实力至少他个大境界,不对方是巫妖,还是圣阶,收集三堇王族主要成员的资料都不是难事,更何况青年眉心的印记……

他承认他的来历,可不意味着他认可他王族的份。

“不。我可不是王。”艾斯笑得狡黠。

, 酒香甜而不腻。他想尝尝,只是不清楚永夜城收不收现世的金币。

亚琛却在他的到莫名的熟悉,他脱,“我们之前是在哪里见过吗?”

他自然认得这个突然现在他边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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