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人。
第106章 盗墓后续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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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
分
容不太完整。
那么,杨金穗自然是可以想回就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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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 杨敬之还让他大儿
帮杨金穗在外国银行办了个账
, 用来接收稿费, 就不经过他的手了——敞亮啊!大伯!
那就回吧~
但这个过程必定是漫
的——杨金穗指的是拿到稿费的过程。
前几日, 冯知明已经给她发了电报,据说,在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重重压力
, 他奋而加速, 已经把《凡骨初登修仙途》连载完了。
当然,读者们也是很给力的, 受最近的新闻的影响,也是因为《京报》最近几期的报纸实在是量大
饱,据说,《京报》的销量简直是达到了近几年的最
峰。
总之,这样的结局,也是多方努力
的结果。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
三烂杂志上……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
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
血鬼
的开山鼻祖。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
怪
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另一篇是……
血鬼。
而在各地工人纷纷罢工、游行、宣讲抵制英国势力的时候,北平里和《京报》
期合作的印刷厂工人们很给面
地继续兢兢业业
活,甚至是加班,这才达成了冯知明想要尽快把小说连载完的目的。
既然是连载完了,那也没什么好对作者施压的了。
问题是此时的
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杨金穗忍不住在心里对他竖大拇指。
但杨金穗是等不到拿到稿费单的那天了,她在这里已经消磨了太多时间,不知不觉,距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重
是,作家
会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
不亏的。
这才是真的勇士啊,简直是
风作案、
调挑衅。
《京报》为此还加印了不少页数,让读者们直呼“《京报》不过日
了!”
杨金穗这么开心,当然不全是因为英
两国的稿费更
,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毕竟要通过杨敬之的朋友的审阅, 然后才能寄过去,然后才能收到是否录用的回信。
一路顺风——因为敬之大伯赞助他们购买到了
端车厢的车票,的确是舒服了很多,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但有柔
的宽大到可以躺
的沙发,还有饮
供应。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
地了,嗯,
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
其实
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
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
奖
,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
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
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
。
主
形象是这样的:尖耳、
爪、枯瘦、
发
密、脸
死灰、无影
、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
。
更觉得猫的
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
什么神经的事
都很正常。
如此的开明、
以及伟大!
另外,准备搞个
奖。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现在, 杨金穗写的短篇小说,他个人认为不符合他的审
,但, 不理解却尊重, 在得知家里的孩
看过后觉得很有意思后, 杨敬之就同意帮杨金穗投稿一
试试。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
现。
这和后世的,在
光照
,
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
丽
生
完全不一样嘛。
而她需要为此付
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她只是单纯地想把快乐和
神上的享受,播撒给全世界的读者。
但她后来想了想,
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
狗的,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
国的
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
设定。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